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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速大多没做到? 学校和小区交通标识形同虚设?

时间:2017-07-12 10:38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

水岸星城小区限速标志

湖北大学限速标志

“我直行,他转弯不让我不说,还越了黄线,难道不该负全责?”昨天,家住友谊大道的徐先生向记者反映,几天前,他在湖北大学校内出的一场小车祸,由于对方认为“黄线是学校自己划的,不具备法律效力”,导致双方就定责问题争议不下。

校内黄线视而不见

上周,徐先生在湖北大学行政楼前驾车直行,突然从左侧冲出一辆轿车,对方准备右转弯时,由于车速过快没能刹住,右车头与徐先生的左车头相撞,对方车的车灯、保险杠损伤。

 

双方下车一看,徐先生的车停在右边车道上,没压线,对方车的右前轮压在路中间的黄线上。徐先生认为,按照常识,转弯车应让直行车,而且是对方车轧了黄线,应负全责,但这一说法未得到对方认可。双方争执不下,只好报警。

交警赶来后,对现场进行勘察,定对方车全责,理由与徐先生认为的一致。但这时,对方车主不服了,生气地说:“这黄线是学校自己划的,又不是外面的马路,不具备法律效力吧?”

此外,徐先生认为,对方车速一定不止20公里/小时,超过了学校限速标志。

双方争执不下,只好去武昌交通大队定责,交警依然定对方车主全责。

 

 

netease 本文来源:汉网-武汉晚报责任编辑:王晓易_NE0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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